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加码” 助力市场稳定

来源:内蒙古煤炭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0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新华社上海4月30日电(上海证券报记者 于祥明 王文嫣)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2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煤炭中长期

  新华社上海4月30日电(上海证券报记者 于祥明 王文嫣)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2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推动有关方面不断提高履约水平,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通知确定的监管范围包括,经产运需三方自主协商一致并核实确认的20万吨及以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和10万吨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中长期合同。通知要求,产运需各方要按照均衡原则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

  按照通知要求,2021年重点监管合同将全部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分月统计、按季考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归集合同履约情况及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对经提醒后仍达不到履约要求的进行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通知要求,有关企业要在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和本年度累计合同履行情况,煤炭供应企业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用煤企业报送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汇总单位要及时将履约情况共享给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未按期报送履约情况的合同,经提示仍不报送的视为未履行。

  通知还提出“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牵头,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国家铁路集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派员参加。

  评估机制根据煤炭中长期合同年度工作要求,确定评估内容,制定评估标准,评估范围由重点行业逐步推广至全部覆盖。按时组织评估,原则上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一季度的评估工作,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易煤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杨洁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来看目前煤炭市场供求偏紧格局较为明确,此时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加码”有利于市场稳定。

  “4月下旬,沿海电厂整体采购需求有所放缓,部分贸易商节前止盈出货意愿增强,导致煤炭现货报价有所回落,市场运行偏稳,但市场各方对于后期市场多持看涨观点。”杨洁说,从供应端来看,虽然相关部门多次召集举行保供会议,但并没有看到坑口实际产量的增加,后期市场易涨难跌。因此,此时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加码”恰逢其时。(完)


文章来源:《内蒙古煤炭经济》 网址: http://www.nmgmtjj.cn/zonghexinwen/2021/0501/834.html



上一篇:煤炭价格止跌回升 煤炭股逆市领涨
下一篇:煤炭指数持续走稳 后续市场怎么看?

内蒙古煤炭经济投稿 | 内蒙古煤炭经济编辑部| 内蒙古煤炭经济版面费 | 内蒙古煤炭经济论文发表 | 内蒙古煤炭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内蒙古煤炭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