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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量、经济计算与灾害的生产 ——以采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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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山东省而言,济宁市的煤炭开采也尤为重要,并同样被赋予了较多的政治含义。山东省的煤炭资源多与平原耕作区复合,煤层之上便是村民生活的区域
对于山东省而言,济宁市的煤炭开采也尤为重要,并同样被赋予了较多的政治含义。山东省的煤炭资源多与平原耕作区复合,煤层之上便是村民生活的区域,由此,开采煤炭首先意味着需要搬迁大量村庄[注]作为山东省的主要产煤区,鲁西南地区60%多的煤炭资源储量上面是村庄及建筑物。。早在1992年,由官方编撰的《山东年鉴1992》便提到,“村庄搬迁和土地沉陷赔偿负担也越来越大,山东统配矿现共有压煤村庄482个、15万户,压煤14.9亿吨,占全省煤炭总储量的26.8%。1990年计划搬迁17个村庄、5 000户,因搬迁户条件要求太高,附加条件繁多,使搬迁工作进展缓慢,至1991年只搬迁了4个村庄、1 003户,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有的矿投产后因村庄压煤,迟迟不能达产,搬迁费和土地沉陷费价格越来越高”[注]《山东年鉴》为山东省官方编撰的历年全省年鉴资料,与《山东统计年鉴》不同。该资料可见于:山东省省情资料库.《山东年鉴1992》,网址:http:∥/bin/mse.exe?seachword=&K=d00&A=6&run=12#0.,继续开采煤炭面临越来越多的村庄需要搬迁的难题,因此,“解放煤炭”、推动压煤村庄搬迁成为山东省煤炭政治的主要内容,而这首先这体现在相关政策文本针对压煤村庄搬迁意义的叙事中。例如,2014年召开的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现场会议上,时任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提到,“许多矿井到了‘不搬迁村庄就要停产’的地步,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煤炭产量、矿井效益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解放煤炭资源,已成为保障我省能源安全至关重要的环节”[注]资料来源:http:∥/ldjhml/。
表2 山东省历年能源生产、消费状况 /万吨标煤年份生产量消费量盈余=生产量-消费量 901.83—— 531.89—— 262.217 567.491 694. 757.679 938.. 648.759 995.6225 048. 055.7130 235.7-14 179. 632.7737 945.4-23 312. 677.9538 722.8-25 044. 000.3538 683.7-24 683.35
资料来源:1978—2017年生产量数据源自《山东统计年鉴2018》, 1990—2000年消费量数据源自《山东统计年鉴2001》,2005年消费量数据源自《山东统计年鉴2006》,2010—2017年消费量数据源自《山东统计年鉴2018》。
现实中,“煤炭政治”的话语还需要借助具体的组织体制予以落实,而在山东省,这典型地体现为压煤村庄搬迁管理的“高规格”行政体制。早在1982年9月,山东省便成立了以分管工业的副省长为组长的压煤村庄搬迁领导小组,下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压煤办”),负责日常工作。1989年发布至今仍在施行的《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规定》则明文规定省政府成立压煤搬迁领导小组,由一名副省长任组长,下设“压煤办”,煤矿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同样需要加强对压煤建筑物搬迁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搬迁工作机构。对于搬迁任务较大的地区,则由一名副市长或副县(市、区)长负责压煤搬迁工作,并配备专门人员。2014年的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现场会议便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进度加快、成效显著”的原因归结为组织领导的强化以及各重点产煤市、县领导的重视[注]资料来源:http:∥/ldjhml/。
目前,山东省的压煤搬迁工作已经常态化,常设的“压煤办”现为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隶属省煤炭工业局,在此之下,山东省主要的产煤地市、县(市、区)政府相继在综合部门或煤炭部门成立压煤村庄搬迁机构,各省属煤炭企业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有专职压煤搬迁工作人员300余人。“各重点产煤市、县建立了‘政府主导、乡镇主办、部门协调、企业配合、村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乡镇是搬迁实施主体、煤矿是搬迁投资主体、村委会是建设主体,合力推进压煤村庄搬迁”[注]资料来源:http:∥/a/zhuanti2/2013/0205/。在众多产煤省份中,压煤办也是山东省独有的机构[注]在笔者于2015年前往山西展开的调查中,孝义借用了山东省设立“压煤办”的经验。。
对于压煤村庄的搬迁工作,相关政策文本也屡次强调要加快搬迁进度,甚至要求“对已丈量、还未签订合同的,要尽快签订搬迁补偿合同;对已经签订搬迁补偿合同的,要抓紧时间进行新村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要研究采取过硬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坚定不移地完成搬迁验收任务”[注]资料来源:http:∥/ldjhml/。
实际上,这种话语不仅出现在政府内部的会议、文件中,它还转化为面向外界公众的宣传性话语,以此向公众宣传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的“意义”及“必要性”。如在2012年,山东省《大众日报》曾这样报道:“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并创造性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与区域化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实现了煤炭资源解放、农村土地整合和新农村建设三方互动推进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多赢”[5]。此外,作为山东省内发行量较大、更多面向社会公众的纸质媒介——《齐鲁晚报》以更为贴近居民生活的个案展开了报道:“60多岁的老人刘传敬是龙固镇刘庄村村民,而他的老家位于巨野煤田正上方……2011年11月之后,他和村民们一起,搬离了祖祖辈辈居住的村庄……针对压煤村庄搬迁,巨野县已制定《巨野县压煤村庄搬迁中长期规划》,将‘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搬迁的18个村、3.5万人,集中规划了5个大型社区,而随着新型社区的新建,更多的村民得到实惠,更多的煤炭资源得到解放”[6]。
文章来源:《内蒙古煤炭经济》 网址: http://www.nmgmtjj.cn/qikandaodu/2020/0713/368.html